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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自学考试部分主考专业停考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08-30浏览次数:

各相关学院:

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停考吉林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管理等专业的通知》吉教考[2024]61号(附件1)有关要求,自2024年9月起,由学校相关学院主考的“工程管理120103(原:项目管理020256)、工商管理120201K(原:现代企业管理020309)、法学030101K(原:法律030106,经济法学030107)和社会工作030302(原:社会工作与管理030203)”四个专业进入停考过渡期,上述专业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。停考专业设3年过渡期,2027年下半年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,2028年下半年不再办理毕业证书。

根据《吉林大学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校发[2021]385号(附件2)相关要求各相关学院须在以上专业停考过渡期间继续履行职责,完成自学考试相关科目的命题、评卷、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。

附件1. 吉教考61号(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吉林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等专业的通知).pdf

    2. 校发〔2021〕385号:关于印发《吉林大学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

2024年8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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